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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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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杜绝信任被假官号“围猎”

“假官(jiǎguān)号”本质是一场“信任围猎”,唯有多方(duōfāng)协同,形成人人喊打局面,才能驱散“李鬼”阴影,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的正轨。 彩云网评特约评论员 陈长(chénzhǎng) 短(duǎn)视频平台上(shàng),“××文旅(wénlǚ)推荐”“邮政官方(guānfāng)直播间”等(děng)账号层出不穷,简介标注“官方”、头像使用机构LOGO,主页却充斥带货链接与问题商品。近年来,仿冒官媒及政府机构账号的“李鬼”乱象愈演愈烈——从虚构“文旅局长”人设吸睛引流,到假借邮政名义销售贴牌(tiēpái)商品,仿冒者利用公众对权威信息的信任攫取流量,甚至衍生售假、欺诈等灰色产业链。 “假官号”打的(de)(de)是官方的旗号,实则“借船出海”、流量变现。比如,2024年,河南文旅(wénlǚ)因“宠粉”营销爆红后,短(duǎn)视频平台上涌现出大量昵称(nìchēng)含“河南文旅”“河南旅行推荐官”的私人账号,实则夹带旅游卡、特产等带货(dàihuò)链接;彭某纲等运营的“湘江听潮(tīngcháo)”账号冒用政府名义发布企业负面视频,借此勒索12万余元……仿冒官号在网络平台大行其道,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更损害官方机构的公信力和形象,动摇了网络空间的信任根基,危害不容小觑。 针对此(cǐ),有关方面也在(zài)持续加强整治。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的《互联网用户公众(gōngzhòng)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对“恶意假冒、仿冒(fǎngmào)或者盗用(dàoyòng)组织机构及他人公众账号生产发布信息内容”等(děng)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仅2024年网信部门处置仿冒网站平台就超500个,但“李鬼”们总能改头换面、卷土重来。究其原因,一方面,部分(bùfèn)平台为追求用户活跃度和商业利益,账号审核形同虚设,放任账号名称、头像仿冒官方标识。另一方面,法律震慑(zhènshè)不足(bùzú),违法成本(chéngběn)与收益严重倒挂,根据规定,在不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况(qíngkuàng)下,“假官号”的处罚通常为关停或罚款1万—10万元,但仿冒者盈利却远不止于此,并且只需换个平台或注册新号即可“复活”。此外,一些执法部门对网络违法行为的认知滞后(zhìhòu),仅将仿冒账号视为“普通民事纠纷”,而非损害公信力的恶性事件,客观上也纵容了“李鬼”乱象。 从源头(yuántóu)上铲除“假官号”生存土壤,平台(píngtái)是第一责任人。平台应构建起“事前(shìqián)—事中—事后”的全链条防控机制,严格审核账号(zhànghào)名称、头像与(yǔ)简介,并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对带货商品、交易链路进行溯源追踪,发现账号名不符实的,应暂停(zàntíng)提供服务并通知用户限期改正(gǎizhèng),将那些试图浑水摸鱼的投机者拒之门外。同时,设立“假官号”专项投诉举报通道,对违法违规者采取警示提醒、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让其一处失信、处处(chǔchù)受限。 整治“假官号”,还需监管(jiānguǎn)“动真格”。相关部门应强化执法协作和网络巡查,开展常态化专项治理,督促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生产运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相关信息服务活动,依法查处取缔仿冒(fǎngmào)官号行为,并(bìng)通报曝光。同时,提高(tígāo)法律惩戒力度,不妨将仿冒官方账号的罚款额度与违法所得挂钩,对涉诈、售假(shòujiǎ)等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形成震慑效应(xiàoyìng)。唯有让违法成本高于收益,才能打破“封号—重生(chóngshēng)”的恶性循环。 “假官号(hào)”本质是一场“信任围猎”,唯有多方协同,形成“人人喊打”局面,才能驱散“李鬼”阴影,让流量回归真实与价值(jiàzhí)的正轨。 彩云(cǎiyún)网评(wǎngpíng)所登载的所有(suǒyǒu)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欢迎关注彩云网评,投稿邮箱yncywp@163.com,稿费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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